1、项目对象:夫妇双方至少一方具有合阳县户籍或双方非户籍但女方在本县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。
2、服务机构:妇幼保健院、县医院、中医院。
3、服务内容:新生儿出生后提供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,在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进行听力障碍筛查,漏筛者42天内完成听力障碍初筛;出生后6-72小时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。